拓跋权贵

汉魏的婚姻观

        秦汉魏婚姻并非如很多人想象的那样:女性在其中完全被动。事实上,她们要比宋明时代的女性自由的多,二嫁在汉魏时代亦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魏晋某些时期由于战乱人口减少,朝廷更是鼓励妇女再婚。再婚再嫁之女受到唾弃是宋明理学兴起之后才开始的,是一种恶意束缚女性的手段,但是宋明的贞洁观念并不适用于秦汉魏。因此,一概而论所谓的鄙视再嫁是一种误解。虽然,秦汉魏宋明之于现代都算古代,但不同朝代的思想观念是不一样的,不应一概而论“古代云云”。

        秦汉魏女子可以随自己喜好而改嫁,未必是前夫去世,即便活着女性也可以因为不喜欢对方或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而主动选择离开。如秦汉之际的张耳之妻,因为第一任丈夫是个平庸之人,所以她投奔了自己父亲曾经的门客,经门客介绍再嫁给了张耳。又如汉时卓文君,她本是寡妇,前夫去世后回家住,因而结识了司马相如,两情相悦便私奔了。

        《史记 张耳传》【外黄富人女甚美,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父客素知张耳,乃谓女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女听,乃卒为请决,嫁之张耳。】【索隐】:(谓女请父客为决绝其夫,而嫁之张耳。)

        《史记 司马相如》【是时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与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相如之临邛,从车骑,雍容间雅甚都;及饮卓氏,弄琴,文君窃从户窥之,心悦而好之,恐不得当也。既罢,相如乃使人重赐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与驰归成都。】

        再者,如【富贵不归故郷,如衣绣夜行】的朱买臣之妻,她觉得朱买臣穷且这个人不仅不会经营家业还成天在路边田间大声朗诵太丢人了,屡禁不止,越劝声音越大,所以便要求“离婚”,朱买臣挽留了但没有成功,只能任其离开。朱买臣前妻离开后自然也改嫁了,多年后她与其现任丈夫扫墓期间又遇到了朱买臣,此时的朱买臣依旧穷苦饥寒,于是前妻将他叫过去给他饭吃。

        按史载,从来就不是朱买臣休妻,而是其妻休了朱买臣。更没有戏曲《朱买臣休妻》里所谓的其妻“好吃懒做、沦为乞丐”、“覆水难收”当众泼水羞辱前妻等等情节。而这些情节恰好正是宋理学之后对女性迫害、打压、羞辱的体现。

        因为按《汉书》不难看出朱买臣的前妻并非好吃懒做、贪得无厌之人,恰恰相反,在朱买臣没有持家能力、终日读书的几十年里【其妻亦负戴相随】,一直负薪跟在朱买臣身边持家的是他的前妻,他前妻也未曾愧对过朱买臣。他们的分离仅仅是其前妻无法忍受穷困潦倒的朱买臣不思持家,不能为其分担家务,又屡劝不止像个傻子一样的在自己身边大声朗读。正如朱买臣说的【女苦日久】,其妻的苦衷他是知道的,他也想着有朝一日功成名就的报答她。只是她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日子了,因而坚持离开。其前妻的离开并没有错,错的或许仅仅是她没有相信朱买臣真的会富贵,走了三分之二的路,最后的三分之一没有坚持下去,因而丢了一支潜力股。她最终在朱买臣府邸住了一个月之后自杀,亦是因为羞愧后悔所致。并非如戏曲所说是被朱买臣羞辱自杀。

        然而,宋明理学的恶臭至今流传。打着“贞洁”的旗号打压女性追求自主的权利。被男人碰一下手都该去死,何况如汉魏再嫁,必定会被千刀万剐。他们通过将戏曲里的朱妻刻画成一个是个好吃懒做、贪恋富贵之人来诋毁她,进而诋毁女性。反而将从不砍柴负薪的朱买臣刻画成一个自食其力,每天一边山上砍柴一边读书的读书人。亦或者通过描写锦绣还乡的朱买臣当众泼水来羞辱其前妻。这种禁锢女性追求婚姻自由的观念不仅侮辱了女性,也同样侮辱了男性。以至于不明历史的人以为朱买臣是个负心汉,离都离了,为何要羞辱前妻?亦有人听了点戏曲就唾骂两千多年前的一个可怜的女人。

《汉书 朱买臣传》【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毋歌呕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买臣笑曰:“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余矣。女苦日久,待我富贵报女功。”妻恚怒曰:“如公等,终饿死沟中耳,何能富贵!”买臣不能留,即听去。其后,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居一月,妻自经死,买臣乞其夫钱,令葬。悉召见故人与饮食,诸甞有恩者,皆报复焉。】

        如史载所言,朱买臣实际上是个知恩图报的人,除了他的前妻,他还陆续报答了所有曾经有恩于他的人。

        甚至有的是其夫死了,婆婆劝其再嫁的例子。更说明再嫁之风,并非少数,而是整个汉朝风气导致女子婆家也认同媳妇再婚。

《汉书 于定国传》【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

        又如汉武帝的外婆和母亲都是二嫁。他外婆臧儿第一次嫁给王仲生了一男二女,王仲死后臧儿又嫁给田氏,生了田蚡、田胜。臧儿和第一个丈夫生的长女原本嫁给了金氏,但臧儿占卜说其长女会大富大贵,所以她就从金氏那把女儿抢了回来藏在了太子府里,因而被太子看中,生三女一男,男就是汉武帝。而在这之前,汉武帝的母亲王氏与其前夫金氏还有个女儿。汉武帝得知后更亲自迎接,也并没有因为自己母亲、外祖母二嫁而感到任何不齿,甚至非常高兴的接受了自己同母异父的姐姐。

《汉书 外戚传》【父王仲,槐里人也。母臧儿,故燕王臧荼孙也,为仲妻,生男信与两女。而仲死,臧儿更嫁为长陵田氏妇,生男蚡、胜。臧儿长女嫁为金王孙妇,生一女矣,而臧儿卜筮曰两女当贵,欲倚两女,夺金氏。金氏怒,不肻与决,乃内太子宫。太子幸爱之,生三女一男。......初,皇太后微时所为金王孙生女俗,在民闲,盖讳之也。......帝曰:“何为不蚤言?”乃车驾自徃迎之。】

        再如《后汉书 皇后纪》的桓帝邓后。邓后的亲生父亲是和熹皇后从兄的儿子邓香,母亲名宣,在生下桓帝邓后之后邓香就死了,后来她便带着年幼的邓后改嫁给了梁纪,因此邓后跟着“冒姓”梁。后来因为桓帝梁皇后崩,梁冀被杀,被立为皇后。桓帝讨厌姓梁的,所以就给她改姓薄。再后来有大臣上奏说邓后原本是邓香之女,不该改姓其他姓,因此恢复其姓邓。

《后汉书 皇后纪》【桓帝邓皇后讳猛女,和熹皇后从兄子邓香之女也。母宣,初适香,生后。改嫁梁纪......后少孤,随母为居,因冒姓梁氏......及懿献后崩,梁冀诛,立后为皇后。帝恶梁氏,改姓为薄......有司奏后本郎中邓香之女,不宜改易它姓,于是复为邓氏。】

        所以,两汉对于女性二嫁并没有现代以为的那么苛刻、不耻。不喜欢了可以“离婚”再嫁;夫君死了也可以再嫁,无论妻、妾,夫死均可以再嫁,不会被当时世人指指点点的嫌弃,这一观点也延续到了三国时期。



《三国志 方技传》【颍川荀攸、锺繇相与亲善。攸先亡,子幼。繇经纪其门户,欲嫁其妾。与人书曰:"吾与公达曾共使朱建平相,建平曰:'荀君虽少,然当以后事付锺君。'吾时啁之曰:'惟当嫁卿阿骛耳。'何意此子竟早陨没,戏言遂验乎!今欲嫁阿骛,使得善处。】

        荀攸死后,好友钟繇料理他的后事,主持再嫁了荀攸的小妾阿骛。

《武帝纪》引《述志令》【孤非徒对诸君说此也,常以语妻妾,皆令深知此意。孤谓之言:'顾我万年之后,汝曹皆当出嫁,欲令传道我心,使他人皆知之。'孤此言皆肝鬲之要也。】

《文帝纪》【遣后宫淑媛、昭仪已下归其家。】

        曹操、曹丕死后均要求其妾再嫁。“归其家”就是可以再嫁的意思,不必守寡,当然也不可能陪葬。

《后妃传 武宣卞皇后》注引《魏略》丁夫人【太祖卻行,立于户外,复云:"得无尚可邪!"遂不应,太祖曰:"真诀矣。"遂与绝,欲其家嫁之,其家不敢。】

《后妃传 文昭甄皇后传》【建安中,袁绍为中子熙纳之。熙出为幽州,后留养姑。及冀州平,文帝纳后于邺,有宠,生明帝及东乡公主。】

        丁夫人是曹操元配,在与曹操因曹昂之死闹矛盾之后回了娘家,当曹操打算接她走的时候坚定的拒绝了曹操,最后曹操无奈只能自己离开,并打算让丁夫人家人再嫁丁氏,但丁家不敢,毕竟丁夫人是曹操真正的元配夫人。最终丁夫人没有再嫁,死后由卞后请示曹操给丁夫人殡葬。虽然《三国志 武宣卞皇后传》本传写的是【丁夫人废】,但事实是丁夫人与曹操“离婚”是因为她不想跟曹操生活在一起了,因为曹昂的死她无法原谅曹操。因此,也可见汉末时期女性在婚姻里是具备一定自由选择度的。

**本传:指的是陈寿撰写的部分。非本传,指的是裴松之加注解引用其他史料的部分。出于各种原因,很多时候本传写的不是真相,而仅仅是对一件事在历史上的处理结果。而该事件的具体原因及来龙去脉需要参见其他列传、裴注及其他史料多方面分析,才能大概还原其事实。这是纪传体这个体裁造成的。

        文昭甄后之于曹丕也是再嫁。

《三国志 公孙度传》【故河内太守李敏,郡中知名,恶度所为,恐为所害,乃将家属入于海。】引《晋阳秋》【曰:敏子追求敏,出塞,越二十馀年不娶。州里徐邈责之曰:"不孝莫大於无后,何可终身不娶乎!"乃娶妻,生子胤而遣妻】

《牵招传》【招子嘉嗣。......嘉与晋司徒李胤同母】

        魏雁门太守牵招的妻就是二婚。她先是嫁给了李敏之子,生了个儿子叫李胤,生完孩子,他就把自己妻子赶走了,自己继续寻找其父李敏。被“离婚”后的女人再次嫁给了牵招,又给牵招生了个儿子叫牵嘉。因此,牵嘉和李胤是同母异父的关系。

《二主妃子传》穆皇后【瑁死,后寡居。先主既定益州......群下劝先主聘后......於是纳后为夫人。】

        蜀国这边同样有二婚的情况,刘备入蜀之后的吴皇后就是个二嫁之女。她是蜀将吴懿的妹妹,先嫁给了刘瑁,刘瑁死后蜀群臣劝刘备娶了吴后。

《孙奂传》 :【滕胤、吕据,皆孙壹之妹夫也。】

        孙壹的妹妹先后嫁给了都是吴臣的滕胤、吕据,也没有任何问题。

《吴志·孙奂传》 :【孙壹降魏, 魏以故主芳贵人邢氏妻之。】

        孙壹投降魏,此时曹魏司马氏当权,司马氏又将废帝曹芳的邢贵人嫁给孙壹为妻。

        除了以上列举的之外,还有其他二婚女子,如何晏的母亲尹夫人、秦朗的母亲杜夫人、张济的寡妻邹氏虽是曹操的妾,但都属于再嫁。何晏的生父是何进的儿子,秦朗的生父是那个后来被张飞杀了的秦宜禄。虽然都是假子(养子)但,曹操都视为己出,宠爱与其亲儿子一样【纳晏母并收养晏,其时秦宜禄儿阿苏亦随母在公家,并见宠如公子】。

《明帝纪》注引《献帝纪》【其前妻杜氏留下邳。布之被围,关羽屡请於太祖,求以杜氏为妻,太祖疑其有色,及城陷,太祖见之,乃自纳之。】

《诸夏侯曹传》【晏,何进孙也。母尹氏】

        尹夫人的前夫是大将军何进的儿子。

        并不是曹操好人妻,他只是喜欢美女,无奈美女都嫁人了。当时的风气不嫌弃人妻、二婚之女,男女都可以再婚。对女人还是很宽容的,也并没有因为女人不能生子而唾弃她们,更不可能指责其为“不会下蛋的母鸡”,恋爱、婚姻自由、生育责任等等,这些方面与宋明相比,有着天壤之别。因而千万不要再将两汉三国魏晋的女人与宋明理学之后的女性混为一谈,他们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并不一样。

        汉末、三国时期,因为战争、病疫、天灾人祸人口大幅度减少,因而朝廷更是鼓励再婚,甚至由朝廷来组织寡妇再次婚配。

《杜畿传》引《魏略》【初畿在郡,被书录寡妇。是时他郡或有已自相配嫁,依书皆录夺,啼哭道路。畿但取寡者,故所送少;及赵俨代畿而所送多。文帝问畿:"前君所送何少,今何多也?"畿对曰:"臣前所录皆亡者妻,今俨送生人妇也。"帝及左右顾而失色。】

《后主张皇后》引《汉晋春秋》曰:【魏以蜀宫人赐诸将之无妻者】

        而那些本可以再嫁却没有再嫁,终身、甚至誓死为前夫守寡的则被尊为“列女”。如前面《于定国传》中的【东海孝妇】、东汉皇甫规妻、魏朝曹爽堂弟文叔之妻夏侯令女等等。

 《三国志 何晏传》注引:【皇甫谧列女传曰:爽从弟文叔,妻谯郡夏侯文宁之女,名令女。文叔早死,服阕,自以年少无子,恐家必嫁己,乃断发以为信。其后,家果欲嫁之,令女闻,即复以刀截两耳,居止常依爽。及爽被诛,曹氏尽死。令女叔父上书与曹氏绝婚,强迎令女归。时文宁为梁相,怜其少,执义,又曹氏无遗类,冀其意沮,乃微使人讽之。令女叹且泣曰:"吾亦惟之,许之是也。"家以为信,防之少懈。令女於是窃入寝室,以刀断鼻,蒙被而卧。其母呼与语,不应,发被视之,血流满床席。举家惊惶,奔往视之,莫不酸鼻。或谓之曰:"人生世间,如轻尘栖弱草耳,何至辛苦乃尔!且夫家夷灭已尽,守此欲谁为哉?"令女曰:"闻仁者不以盛衰改节,义者不以存亡易心,曹氏前盛之时,尚欲保终,况今衰亡,何忍弃之!禽兽之行,吾岂为乎?"司马宣王闻而嘉之,听使乞子字养,为曹氏后,名显于世。】

《后汉书 列女传》【安定皇甫规妻者,不知何氏女也。规初丧室家,后更娶之。妻善属文,能草书,时为规答书记,众人怪其工。及规卒时,妻年犹盛,而容色美。后董卓为相国,承其名,娉以軿辎百乘,马二十匹,奴婢钱帛充路。妻乃轻服诣卓门,跪自陈请,辞甚酸怆。卓使傅奴侍者悉拔刀围之,而谓曰:“孤之威教,欲令四海风靡,何有不行于一妇人乎!”妻知不免,乃立骂卓曰:“君羌胡之种,毒害天下犹未足邪!妾之先人,清德奕世。皇甫氏文武上才,为汉忠臣。君亲非其趣使走吏乎?敢欲行非礼于尔君夫人邪!”卓乃引车庭中,以其头县轭,鞭扑交下。妻谓持杖者曰:“何不重乎?速尽为惠。”遂死车下。后人图画,号曰“礼宗”云。】

        由上述可知,汉魏时期并非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子娘家对已经出嫁的女子不闻不问。娘家不仅可以将女儿带回再嫁,也会在大难临头危及女儿生命之际为其求情赦免。当然赦免之后是否再嫁,女子依然有权决定,虽然不再嫁往往以自残、自杀的形式表达出来。女子不再嫁有时是和前夫的感情有关,有时是因为家、国大义、自身气节。又如蔡文姬之所以以再嫁女子身份被列入《后汉书 列女传》则是因为表彰她对古籍复刻的卓越功绩。因而,汉魏对再嫁之女、列女均持非常宽容的态度,绝非宋明朱子理学之后的狭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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